法律问答

2017年1月1日,我朋友骑着电动车载着他妻子在路上行驶着,忽然对面冲过来一位80多岁的老太太,撞到了电动车的后面,并把他妻子腰撞到了,他停下车把老太太扶起来了到公交车站,讯问她有事没,她说没事,便走了。事后她家人报警说他肇事逃逸,老太太小腿骨折了,便给了三千块医药费。现在他们说还要赔偿5万块,可他拿不出来。请问如果打官司,他们的胜算多少?老太太家人现在连医院的诊断书也没拿,就一直催着要赔偿.

2018-12-12 05:08: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只能赔偿第一家医院的费用,具体内容如下:
    案例涉及到转院治疗时的医疗费用确定和证据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指出,“未获医务部门批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擅自购买与损害赔偿无关的药品或者治疗其它疾病的,其费用也不予赔偿”,该规定的原则和精神在于,转院必须经过治疗机构的批准,私自转院治疗的费用原则上不能赔偿。
      在我国目前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下,除生命危机、急需抢救外,伤者应在首先被送到当地一级医院进行诊治,有些地区还有专门的医疗事故指定医院。目前地区的一级医院技术力量和设备条件均已有了很大提高,除重大手术和特殊检查,普通损伤的治疗在当地一级医院为合理。
    非征得经治医院同意或非正常途径获得的转院同意,但无转院必要的,对已发生的费用不予保护。
      因此,涉及到转院的交通索赔纠纷,转院的当事人需要有原医疗机构出具的转院证明,才能就转院后的治疗费用获得法院支持。
    这种转院证明可以是医生的书面医嘱,也可以以证明的形式出现,都需要说明转院的理由和建议转院的对象。实践中一般是当地医院因为医疗条件限制和病人的病情比较特殊或严重,当地医院无法稳妥的提供医疗服务,因此需要在其他条件更好的医院进行治疗,转院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
  • 你好,首先,事故划分问题。事故责任由交警根据双方的过错以及原因力比例来综合认定。 事故责任划分,在事故赔偿中占据十分重要的作用,需要一定的法律策略与技巧。 建议由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实时知晓案件动态,做到未雨绸缪,争取主动。
    其次,赔偿项目。对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这一块,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赔偿金、抚养费等。
    同时,还要区分户口问题,城镇户口(含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的农村居民)和农村户口,赔偿标准也是大不相同的。对于伤残等级需鉴定确定。 最后,起诉对方及其保险公司,如果对方有保险公司的话。
    先由保险公司在12万元内全额赔偿你的损失,超过部分按责任比例由对方承担。 如何取证和操作,建议到律所由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带上现有的材料。 如需进一步了解或者咨询,欢迎随时与我联系
  •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例如:该司机若明知出现了交通事故,且有人受伤,仍驾驶车辆离开事发现场,依法应认定为肇事逃逸,否则,则不构成。因为从刑法理论上来看:肇事逃逸是将驾驶员主观上有逃逸的故意,且客观上实施了逃离现场的行为,才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主客观相统一原则。
    若司机是受公交车车主雇请,除非其主观上有重大过失或故意,否则,可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