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 我因骑电瓶车把行人撞了 我全责 医药费我全出了 共一万 如果他再问我要误工费和营养费我是不是还得给?

2018-12-12 09:05: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营养费,误工费医药费+营养费 在一万以内,由交强险赔偿,超过一万以上三七开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另外,营养费是算作医疗费用这一块的,医疗费用,交强险的赔偿限额是10000元,超过10000元的,按责任大小分摊。所以肇事方说的话是有法律依据的
  • 关于误工费的日期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院鉴定等认定。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
    ”在消费维权的实践中,消费者也可以通过举证解决争议所用的时间等办法主张误工日期。
  • 出车祸,对方没钱出医药费,受害方可以1/找交警部门,快点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对方车辆有强制性保险,可以让交警部门协调保险公司先期垫付医疗款.
    3/可以将当事人诉讼于法庭判决,
    4/对方拒不给钱,马上申请强制执行,这些最好找个律师;
    5/如个人有买保险,可以让保险公司现垫付一笔医药费;
    告上法庭,时间会拖得比较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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