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车卖了一个月了,买主还没有过户,联系他也不回应,但是卖车时我们签了协议,这种情况下如果出了交通事故,责任谁承担 ?哪条法律上有明确规定

2018-12-12 10:59: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卖车后没有过户,现在买家找不到了,你可以到交警部门车管所办理停驶手续。  办理停驶手续后,交警部门就会对该车进行查扣,到时候买家就会找你,然后你要求过户,或者收回已经出售的车辆。
      如果不过户,一旦出了事,你是第一赔偿人,然后才能和新车主追诉。
  • 按责任大小赔偿。 具体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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