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理赔  对方全责,我姐夫开车载我妈行走在路上,对面一辆货车因超车撞上我姐夫的车,我姐夫伤到肺部,腿部多处软组织受伤,轻微脑震荡,我妈伤到肋骨,断了三根肋骨,腿部和手多处软组织受伤,头部颅外有於血,轻微脑震荡,事故责任判定书下来了,对方全责,然而现在对方拒绝先支付医药费,请问该怎么处理比较好,谢谢!

2018-12-12 12:27: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 关于交通事故全责的赔偿问题:
    1.如果是投了交强险和商业险,全保的话则一切费用完全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2.如果只投了交强险或者部分商业险,不是全保的话,则由保险承担部分,剩余部分由责任人承担;
    3.如果仅有交强险而无其他保险的话,则赔偿费用全部由责任人承担。
  • 发生交通事故之人受到轻微伤的,赔偿包括但不限于误工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建议做伤残等级鉴定,如果构成伤残的话,那么还要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