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正常的刑事案件,起诉书下达之后,多久能开庭,已经办理取保候审,开庭前为什么还要拘留?

2018-12-12 13:11: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期间对犯罪嫌疑人的临时强制措施 ,具体条件和办理程序规定如下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九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 取保候审不代表不会被起诉,具体要看案件本身,检察院如果不起诉的,可以做出不起诉决定书。检察院不起诉 取保候审的情况分为以下两种:
    1、如果是公安机关做出的取保候审决定,则由公安机关接到检察院不起诉决定后,依照程序由公安机关解除
    2、如果是检察机关做出的取保候审决定,则在宣布不起诉的同时,下发解除取保候审文书。
  •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
    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强制措施,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定条件才能够实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采用取保候审需要符合的条件有: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的。

    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因应该逮捕的被告人,如果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也可以取保候审:

    1、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2、公安机关拘留的人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符合逮捕要求的;

    3、案件在规定的羁押期限内不能办结,但又需要继续侦查的。

    需要指出的是,取保候审必须由公安机关执行,而且取保候审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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