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方驾驶证扣车馆所车没年检,我与他在十子路口发生了交通事故,交警责任划分朔我次要责任,这样合理吗,他的车在主干道行车,我横马路

2018-12-12 15:46: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如果对方尚未出院,且你与伤者方尚未达成协议,则暂时无法取车。需要与伤者双方达成协议后,方可取车;如果对方已出院却不同意与你进行协商处理,则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进行处理。

    交警将事故车辆暂扣,按照相关法规,这是为了“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而不是为了将肇事车辆作为抵押品,才将车辆暂扣。
    这一点,你可以巧妙的告诉主办警官。另外,在相关的法律条款中,还对“对扣押的物品和文件,公安机关应当在十五日内作出处理决定。逾期不作出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退还当事人”的相应的规定。
    所以,你也不要想在交通事故中发生了伤人事故后,就能马上得到解决,而应该采用不急不燥的心态来处理和应对事故的处理流程,你现在急于求成的心情实为大忌讳哈。
    另外,交警是对事故的责任认定负有权利的,至于事故的善后赔偿的问题,应该由他们可以进行调解,但是只要是任何一方拒绝调解,就只有通过诉讼来解决赔偿纠纷。
    总之,你现在正确应对目前事故处置的方式是, 要采用等待的办法,让伤者在得到及时治疗的前提下,不要十分着急去要车,要想得到赔偿的最终结果,这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取的哈。
    伤者的伤害没有全愈,交警是不可能为你们双方作出更进一步的处理的。是说,按照事故处理的程序来进行即可。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同时,《道路交通安全法》还规定交通行为人具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确保安全,高度注意,结果避免等一系列义务。
    如果交通行为人发现交警的指挥有误,按其指挥通行有可能造成危害交通安全的结果的时候,就应当履行其结果避免的义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下列情形要吊销驾驶证:
    1、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3、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4、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5、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你的描述,符合第5项规定,面临被吊销驾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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