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询问内容: 我在现在的单位上班已有十年了,单位一直未给我办理过养老保险在内的任何社保,只是近两年在工资里给过我们一点所谓的补贴.现在单位提出要给我们办理养老保险,如果不办理的话要签一份自愿放弃书.请问:1 现在国家对于交纳职工养老保险有什么新政策? 2 是否可以要求单位给我们补交前几年的养老保险? 3 如果不交的话,需不需要签自愿放弃书?签了的话有什么后果?

盼详细回复,万分感谢!!

劳动合同纠纷
2018-12-12 17:17: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事实上呢,国家统筹社会劳动保险在缴费过程中出现间断没关系,只要你在退休前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包括视同缴费)满15年即可按月领取养老金.也就是说可以补交,只要总交费年限达到15年就可以的.当然,如果你间断时间长,没有补缴,到时领取的退休金肯定没有正常缴费的人高.影响你退休金的要素一般有:缴费年限缴费基数加权缴费比例退休地上年度平均工资个人账户资金等.如果你在职的时候单位没有为你办理交纳社会劳动保险(即你在职时单位应该办理情况的),你应该向原单位提出申请,请单位帮你补办。此后,你可以根据个人情况到当地社会劳动保险所选择适合自己的交纳档次交纳社会劳动保险费。
    如果在职时单位没有实行交纳社会劳动保险的,你就得自行交纳全部(可以从当地执行社会劳动保险的日期起)。
  • 社保养老中断之后可以续交,也就是允许断断续续的交。交够十五年即可,只不过以前在单位的时候,单位帮您交当地去年社会平均工资的20%,个人交8%。如果离开原单位现在自己交,就需要交全部的28%。
      补交养老保险有两种方式:  一是个体补缴:由于个人原因造成的欠缴(如失业期间或两个单位调转等)。由个人到户口所在区的养老保险公司个体处进行补缴。补缴标准以当年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比例为18%。
      二是单位补缴:由于单位原因造成的迟缴或漏缴,需由单位进行补缴。按照当年的社会平均工资和比例为标准。  不允许企业职工存在双重劳动关系,对重复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只记录一次缴费,对与原企业尚未解除劳动关系,但本人同时又在另一个企业就业的职工,必须在现就业发工资的企业缴费。
  • 养老保险补交范围:
    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本人自愿,可按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在原单位工作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1.2016年6月30日前曾经与城镇企业(包括城镇集体企业、劳服公司、五七工厂、家属工厂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且能提供有效原始材料的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未参保的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
    2.2010年12月31日及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均具有城镇户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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