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车祸交通事故至人死亡,肇事者全责,车全险,保险公司死亡赔偿金死者家属中的一个人可全部领取吗?

2018-12-12 17:1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肇事逃跑保险公司应当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职责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侵权职责法》第五十三条限定:机动车行驶人发生交通意外后逃跑,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职责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花费的,由道路交通意外社会救助基金垫付。
    道路交通意外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组织有权向交通意外职责人追偿。
  • 车险一般包含两大块:
    1.交强险,
    2.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
    1.交强险赔偿范围: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2.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则根据投保人购买的保险金额确定,一般有30万、50万、100万。

  •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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