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款十余万,打借条,但到期迟迟不还,想尽各种办方,对方就是以各种理由延期拒还,该怎么办?

2018-12-12 19:51: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
    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
    2、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
  • 您好,具体需要看你们的欠条是怎么写的,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已经过了还款期限两年并且你没有主张过你的权利,你将失去法律上的胜诉权,但你仍有实体权利,仍可现实生活中要求对方偿还。但是如果你们没有约定还款期限,你可以随时要求对方返还,但应当给予对方一定的准备时间,如果准备时间过了之后还不还钱,你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还钱,如对方拒不执行,可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 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
    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见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最大好处就是时间短、见效快。
  • 借条到期不还一般来说,是在借款到期后两年内,但是中间出现索要欠款的情形诉讼实效会重新开始计算,你可以提供和借款人的往来证明,比如通话记录等等都可以证明你一直在索要欠款,那么诉讼实效就不会过期。当然,如果对方真的没有还钱诚意的话,还是尽早起诉。
    因为约定的还款期满2年以后,会丧失胜诉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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