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现在有人欠我1000元钱,借条已经到期了,可是真不到借款人了,当时借款人写的身份证号,姓名都是假的,而且我还不知道他家住在哪里,法院说这种情况立不了案。我该怎么办?告他诈骗可以吗?

2018-12-12 20:17: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流程
      
    一、申领步骤:
    1、申领人带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
    3、缴纳工本费,在发放居民身份证登记表上签字并留下联系电话。
    4、在规定的领证时间内,申领人持凭证到派出所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二、收费标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新证,收取证件工本费20元。
      
    三、发证期限:派出所受理申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后,在60日内将新证发至公民手中。
      《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但是实际上派出所一般都不收回原证。现在办理的是指纹身份证,办理时要求持证人亲自到现场接受指纹采集,领取时要求持证人亲自接受指纹核对。别人代替不了。原身份证到期后自动失效,乘飞机坐火车时可以作为办理临时身份证明的凭证。
  • 自己的身份证被借去作担保,那么你就成为了贷款担保人,要承担代替借款人偿还借款及利息的风险。担保责任按以下方式承担:
      
    1、担保人提供抵押物担保的,在债务人不能于清偿借款时,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拍卖担保人提供的抵押物,以该抵押物的变现价值优先获得清偿。
      
    2、担保人提供保证担保的,在债务人不能偿还借款时,担保人负有代为向债权人清偿的责任。这种情况下,担保人的所有财产都应当用于承担保证责任。
      
    3、担保人的责任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确定。
  • 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发货清单、借条、欠条、录音录像等可能反映其支款的书面材料,第二,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第三,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第四,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
    第五,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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