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需要咨询的事情如下:2014年底我驾驶轿车与摩托车发生碰撞(摩托车无证无牌),轿车受损,摩托车驾驶员受伤,车辆受损。当时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轿车次责,摩托车主要责任,2016年9月经法院判决,已经赔付。现对方要起诉我方破坏现场(当时现场确实由于救人及疏忽动了),并在电话中多次威胁说要开车撞死我。请问怎么应对?谢谢

2018-12-12 23:58: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车主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 关于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以医疗费为例,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 报警后可以由交警参照道路交通事故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从而划定责任或作出不能认定责任的说明。否则双方只能起诉,在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不能举证者要承担不利后果。 需要说明的是机动车均应当购买交强险,否则应当在交强险赔偿责任限额内先行赔付。
    没有驾驶证也并不一定导致发生交通事故。 另,你妻子可以告诉你和对方,要求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方乘坐也同样可以告诉对方驾驶员和你,要求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该纠纷较为错综复杂,如果成诉建议委托执业律师参与代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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