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二手房转让的购房合同上能不能加名字?

2018-12-13 01:01: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买了带着租客的二手房,办理完过户后的房租由新房主收取,旧房主己收部分按月按日期与新房主结算,未收的房租由新房主收取。由新房主继承履行原来的租赁 协议,直到原合同到期。
    合同到期如果不再续租时,需要提前一到二个月通知租房户。
  • 除了下面的房子外:
    1、未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房屋不得转让;
    2、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房屋不得转让;
    3、权属有争议,尚在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处理中的房屋不得转让;
    4、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屋不得转让;
    5、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房屋不得转让;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转让的其他情形。其他房子均可以转让
  • 您看合同约定的具体履行合同的期限,如果超过了约定的期限 协商不成 ,您可以主张解除合同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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