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们在歌厅唱歌,我和别人发生口角,然后被别人劝开,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我的朋友又和他们的人发生冲突导致打架,对面先动手反而被打伤一人,而我没有动手,他们打架的过程中我选择报警,当事人(被打人)也说我没有参与,但是他受伤不轻,估计法医鉴定的结果是轻伤。这样的话我的朋友会面临什么处罚?而我要负法律责任吗?谢谢,在线等

暴力伤害
2018-12-13 03:22:1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二十六条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只对杀人、强奸、抢劫等几类严重的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年满16周岁的对所有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打架致使受害人轻伤的,根据案件性质,涉嫌故意伤害罪
    犯罪嫌疑人属于未成年人,是法定从轻量刑情节。建议家长对受害人积极赔偿取得谅解,犯罪嫌疑人积极认罪悔罪,法官会酌情从轻处罚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所以,主要要看未成年人的年龄了。

  • 一、能否达到轻伤,法医依据的是2014年起执行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不同部位有不同的条件,具体要看受伤的部位是否能够达到《标准》中的相应条款。
      
    二、打人致使被害人轻伤,既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故意伤害罪 打架致使受害人受伤,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2013年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引入了刑事和解制度。如果犯罪嫌疑人和受害者就赔偿问题达到协议,取得受害者谅解的,司法机关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

  • 1、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一级,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2、《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