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结婚时把户口迁到男方家了。现在要生二胎了。想把二胎户口上到我爸的户口上。怎样才能上?

2018-07-15 07:01: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结婚不一定需要迁户口。 法律并未规定,男女双方办理婚姻登记前后,必须将户口迁移到一起。是否需要迁移,取决于双方的共识或需要。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4、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 新生儿上户口需要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复印件还有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
    工作日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就可以。 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出生申报申请;
    (二)出生医学证明;
    (三)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四)父母结婚证(非婚生的除外)。
  • 只要符合国家和当事人所在地计生政策规定,不管什么身份的公民,都可以根据自身家庭实际情况自由安排是否生育二孩。  国家2016年元月1日起实行新的计生政策全面放开二孩,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安排生育。  符合计生法政策规定的家庭可以在生育二孩之前,到户籍所在地计生办咨询办理生育二孩的登记手续,不需要办理准生证。
    办理二孩的登记手续,需要出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2015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  依法组织实施全面两孩政策。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完善相关行政法规以及地方性法规。
    从2016年开始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综合评估本地人口发展形势、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和政策实施风险,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备案,确保政策平稳落地,生育水平不出现大幅波动。
      改革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改进再婚等情形再生育管理。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全面推行网上办事,进一步简政便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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