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以前21岁就生小孩了、小孩一直没上户口、几年后因计划生育的变动上户口没罚款、现在二胎了、办证要罚款合理吗?

2018-12-13 08:49: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因为新计划生育法启动,即为政策落地,之后出生的二胎均属合法生育;之前的仍按照原条例处理,缴纳相应的罚款。

    如果是在两孩生育新政策正式实施前不符合当时的生育政策违法生育子女的,该当事人应该作好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思想准备。
    这是因为虽说目前已实施两孩政策,但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如果是违反了当时的生育政策,还得接受处理,不会因为目前实施两孩政策了,当时的违法生育子女的行为就变成了合法。
    国家卫计委明确表示: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施行之日,就是全面两孩政策正式实施之时。
    在此之前,各地各部门都必须认真执行好现行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维护良好的生育秩序,不得自行其是。
  • 首先,如果确定孩子属于违规生育,那么就必须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因为,社会抚养费是一项行政性收费,不是处罚,但具有一定的补偿和强制作用。
      其次,任何自然人都应该给予办理户籍登记,这与其是否违规生育没有任何关系。
    新生儿的父母直接到公安机关办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的户口登记问题。
      《意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无户口人员落户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研究部署,细化政策措施,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要深入开展摸底调查,摸清本行政区域无户口人员底数及有关情况,规范受理审批程序,严格工作要求,及时办理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
    要对与本意见精神不一致的政策措施进行集中清理,该修改的认真修改,该废止的坚决废止。有关部门要抓紧按程序修订户口登记、流浪乞讨救助、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并向社会公布。要加强督查指导,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意见》特别明确两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为户口登记管理工作立下了“规矩”:一是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
    这是对政府行为明确了“高压线”,畅通了户口登记的渠道,使户口登记回归本来职能,体现了社会治理水平。二是切实保障公民依法登记户口的基本权利。这既是户口登记管理必须坚守的法律“底线”,也是保障每个公民享有权利的民生“底线”,任何单位和个人决不允许损害公民享有的户口登记和其他合法权利。
  • 新生儿超期未申报落户的不需要缴纳罚款,户口登记机关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出生登记手续。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父亲、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向婴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3周岁以内未落户出生人口,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凭《出生医学证明》由公安派出所予以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