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74岁在医院做直肠癌手术,术后吻合口漏引起感染,术后10天人死亡,这是不是医疗事故,医院是不是负全责。我们要求的是做造瘘,医院说做直肠癌手术没问题,结果给人做死了。

医疗事故纠纷
2018-12-13 09:32: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

  • 一、涉嫌构成医疗事故罪的话是必须先经过医疗事故鉴定,由卫生局组织协调后才交由警方处理的。但是如果单纯的民事赔偿责任,是可以直接起诉的,具体是到门诊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时效只有1年,注意及时起诉。?? 第
    二、关于赔偿的问题,首先得说清楚医生未对患者说明并对患者造成损害的事实,根据《侵权责任法》第55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不说明就是违法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其次根据《最高院人损解释》17条,你可以要求诊所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项目,但是你必须拿出证据证明以上费用确实发生,比如病情加重后你去别的医院就医的发票等等。对于具体如何怎样打医疗事故官司的问题,建议您找律师详谈。
  • 医疗民事纠纷与其他民事纠纷一样,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属民法的调整范畴。根据 “私法自治”的原则,通常情况下,国家不予干预,因此,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医疗纠纷进行协商,也可以进行民间调解和行政调解,从理论上讲,医疗合同纠纷也可进行仲裁解决,但仲裁解决医疗纠纷还不受重视。
    国家对医疗民事纠纷的干预表现为民事诉讼,需要当事人起诉才能发生。
  • 感染的原因很多,有院内感染可能,也有自身致炎因子感染可能,具体需要看看细菌培养报告以及术后医院做的抗感染措施综合分析。
    建议可以先做医疗过错鉴定,根据鉴定来判断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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