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律师,房子的继承权已办理了公证,受权人是否可以更改?

2018-12-13 09:55: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办理继承的手续,一房产继承为例,一般来说,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 《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
    大致步骤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
    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 并核发回执。
    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
    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 一、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二、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 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 赠与书;
    3. 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 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三、赠与书的主要内容:
    1. 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 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 赠与的理由;
    4. 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座落地点;
    5. 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 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 房屋继承公证所需材料:
      
    (一)、所需材料: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公证机关应要求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A法定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 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 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B遗嘱继承人应提交:
      
    1、前款
    1、
    2、
    3、4项规定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2、被继承人的遗嘱书;
      
    3、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4、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经审查上述证明、材料真实、齐备,符合《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公证处应予受理、登记、并办理公证。
  • 继承公证是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申请人在具有涉外因素的继承中具有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外国人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公民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的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我国与外国订有条约、协定的,按照条约、协定办理。  
    一、办理涉外继承公证,申请人为法定继承人的,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及复印件;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劳资、组织)部门或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与被继承人及其他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信函;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4.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  
    5.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的亲属关系证明;  
    6.法定继承人中已死亡的,应提交死亡证明及其婚姻状况、子女情况证明。  
    7.如不能亲自向公证处提出申请,需要委托他人代理的,则应提供委托授权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二、申请人为遗嘱继承人的,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同法定继承人应提供的1至5项证件及材料;  
    2.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如该遗嘱为被继承人在域外所立,则该遗嘱还须经立遗嘱地公证机构公证,并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3.有遗嘱执行人的,应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如不能亲自向公证处提出申请,需要委托他人代理的,则应提供委托授权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