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婆在和我分开的时间里,和别人生了小孩,现在她回来联系我,要求离婚。我可以向她要赔偿吗?

离婚
2018-07-15 07:42: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否则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被请求方必须具有法定的过错行为。
    (二)请求方无法定过错行为。
    (三)必须因法定过错行为给请求方造成了损害。
    (四)必须因法定过错行为导致了离婚 。
    因此,只有具备了上述条件的情况下,才能够在提出离婚的同时向对方主张一定的赔偿金。否则除非对方自愿给付一定的补偿,不然法院是不会支持离婚损害赔偿的要求。

  • 1、除非一方存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况,否则,无需赔偿。
    2、一方抚养小孩,另一方需支付月总收入20—30%的抚养费。
  • 关于离婚赔偿问题,例如:礼金钱归还的法定情形有三种,一是没有结婚;二是登记了单位共同生活的;三是男方给付礼金致使生活困难的。从你的描述来看,南方要求返还礼金肯定是不具备第一和第二个理由,如果其主张第三个返还礼金的理由成立则需要举证证明。
    红包及首饰属于男方的赠送品,女方一旦接受即发生物权变动效力,女方无需返还。 化妆费用属于结婚消费,属共同花费,男方无权要求你支付。 汽车、电动车、家具及笔记本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分割。
    精神损害赔偿难于得到法院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