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原告起诉我离婚,但是使用的是我的过期的身份证的信息,法院也给立案了,请问这样合理吗?

离婚
2018-12-13 12:34: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立案程序
    (一)实行当场登记立案。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
    立案登记制
    立案登记制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决定是否立案。
    (二)实行一次性全面告知和补正。起诉、自诉和申请材料不符合形式要件的,应当及时释明,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在指定期限内经补正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登记立案。
    (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的处理。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应当依法裁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立案,并载明理由。当事人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或者申请复议。
    禁止不收材料、不予答复、不出具法律文书。
    (四)严格执行立案标准。禁止在法律规定之外设定受理条件,全面清理和废止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土政策”。

  • 1、到你户口所在地或者居住地法院立案庭立案,提交离婚起诉书。诉讼的时候要提交证据
    2、诉讼离婚一定是先调解再判决,所以不能缺席审判。不过法院会发传票给他的,你需要向法院提供他的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如果没有联系方式和地址,法院也不会受理你的案件。超过两年,没有任何音讯的(包括亲戚朋友都没有他的音讯),可以向法院申请他下落不明,再申请缺席判决。
    3、法院的收费是50-300不等,财产分割涉及20万以上,还要加收。具体见下面规定。诉讼费用也是先调解再判决。一般是双方分摊或者由拿到财产特别多的一方,或者有重大过错方负责。
    4、一审一般是6个月内审结,最长不超过15个月。对方上诉的话,一般三个月内审结,最长不超过6个月。
  • 离婚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人民法院的离婚调解即人民法院对已受理的离婚案件,依法律程序进行的调解工作。
    调解既可以在庭前也可以在庭审中进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