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汽车被电瓶车撞了,但是对方跑了!交警来了后对方才来,然后就把我的驾驶证行驶证扣了!把对方放了说到交警大队处理!上午他说没时间下午说也没时间!现在怎么办?现在打电话对方说我们打他了在住院!不能过来!我们根本没碰它!现在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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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的规定。
电瓶车属于非机动车范畴,所以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电瓶车车主应当依照上述规定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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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一)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四)驾驶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五)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六)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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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
如果被电瓶车撞到发生交通事故,可以按照上述规定向侵权行为人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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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