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号爸爸骑摩托车与另一辆摩托车相撞。另一方是违规驾驶,但是现已死亡。事故责任书下来了,爸爸是次要责任。如果要赔偿的话,大概要赔偿多少?是按什么进行赔偿的?急!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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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相撞,属于交通事故,建议及时报警,至于责任的大小一般依据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
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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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定:
第一种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
第二种是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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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责任和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
1.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
2.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其他方当事人无违章行为的,由过错一方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3.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交管部门无法查证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4.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及毁灭证据的,由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5.驾驶机动车发生与本车有关联的交通事故时,当事人不立即停车,不保护现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6.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7.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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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