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买了个2手车 车过户了但是交强险没过户  最近车发生交通事故 交警让我出示保单证明   但是我查不到车的保险信息  给保险公司打电话 也没有这个车的保险信息  感觉车贩了骗了我   我应该怎么办呢?

2018-12-13 17:47: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保险公司需要凭交通事故认定书、伤者的病例、医疗费发票、构成伤残的,需要伤残等级鉴定意见书等材料确定赔偿数额;
    2、保险公司仅在投保人需要承担的赔偿范围内理赔;
    3、医疗费、住院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辅助器材、器具等费用等项目都在保险理赔范围内。
  • 《道路交通损害赔偿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没投交强险肇事方怎么赔付,  
    一、没投交强险肇事方怎么赔付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针对没有投保交强险的车辆,也有相关的赔偿责任认定:不投交强险,不论车辆是否在事故中存在责任,车主都得出一笔赔偿金,数额最高达到
    12.2万元(即交强险最高赔付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作为我国以法律形式要求在中国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辆的所有人、管理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投保的保险,具有法定强制性。从立法本意来看,投保交强险也是机动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应尽的法定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