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妈妈去邻居家要他们前几天他借我们的东西,被邻居家狗咬伤了,狗主人现在承认,可是我们花了一千多他只给了二百多,我可以索赔吗?还可以索赔什么?例如交通费、精神损失费什么的。把老人都吓坏了啊。如果他拒不赔偿又怎么办?

人身损害赔偿
2018-07-15 09:17: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侵权责任法》第22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一)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前提
    根据本条规定,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的前提,是侵权人侵害他人人身权益的行为造成了他人严重的精神损害。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包括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身权益。
    “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这里的“他人”,不限于被侵害人;在某些情况下,如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死亡的,受到严重精神损害的他人为受害人的近亲属。
  • 狗咬人,狗主人或者饲养者需要承担责任。
    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饲养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侵权责任法》 第七十八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 被狗咬伤后不要轻易签和解协议。轻易的签下和解协议,可能导致若受害人之后病情恶化,无法再向动物饲养人另行主张权利的情形。“私下和解”只是针对当时的情况而言,若受害人签订和解协议后病情恶化,无法再向动物饲养人另行主张权利,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就无法得到保护。
      如要签订可就后续治疗相关事项详细写入和解协议,确保受害人病情出现变化也有保障。   此外,受害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时,需保留医院诊断书、各项体检收费票据以及派出所的报案登记等证据
      温馨提示: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如果双方在公安部门达成调解协议,即为有效民事法律行为,是对赔偿一事的权利义务约定。   被狗咬伤后的维权途径   要分两种情况,如果被咬的不厉害,经过治疗之后无大碍的,属于民事案件,需要受害人与狗主人协商,协商未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需要受害人进行举证,如监控录像、目击者口供、医院诊断证明等;而对于造成重伤甚至死亡的,就成了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将立案侦查并向检察机关提起诉讼,此时受害人可以同时提出民事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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