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一家知名外企公司做了4年的销售,现在公司因为当地原部门要解散要我调换另一部门,我没有同意。现在希望我辞职,但据说可以谈赔偿。。。想请问这个赔偿部分应该怎么商谈是合理的呢?因为目前我怀孕4个月,谢谢。。。 另外部分。。理论上我公司所有保险应该是齐全的,但由于我是港澳台身份所以当时给予我工资每月15%的补偿。这是合理的吗?谢谢大家!不合理的话如果我现在要求赔偿可以要的到吗?

2018-12-13 18:06:1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社保:
    以单位买全社保为准, 医疗保险: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8%; 养老保险:个人为8%,单位承担20%; 失业保险:个人为1%,单位承担2%; 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1%; 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1%; 公积金:个人
    3.5%,单位
    3.5%。 而工伤和生育保险的费用均由单位承担。举个例子,以工资为5000元/每月,那么其需要交纳的保费为: 医疗保险:5000*2%=100元,单位5000*8%=400元; 以此类推
    如果公司不同意补缴或赔偿,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公司突然宣布解散,员工申请劳动仲裁获得赔偿的标准是什么?法律分析
    对于问题描述,可以作如下分析:
    ?
    1、你所说的这个情况,如果公司要解散,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终止。
    ?
    2、此种情况下,公司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
    3、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每工作一年一个月的工资,不足半年的时间按照半个月的工资来计算。
    行动建议
    ?
    1、收集相关的证据来证明与公司的劳动关系。
    ?
    2、公司应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
    3、可以与公司协商处理。
    ?
    4、协商不成,及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在从事同种工作时,不分性别、年龄、民族、区域等差别,只要提供相同的劳动量,就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
    同工同酬体现着两个价值取向:确保贯彻按劳分配这个大原则,即付出了同等的劳动应得到同等的劳动报酬。

  • 1、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只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只需提前3天即可。注意,劳动合同法规定是通知,而不需要批准。
    2、按《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劳动者只要付出了劳动,用人单位就要支付劳动报酬,你每工作一天,都应获得相应的报酬,按国家规定的日工资计算方法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