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认识一个开赌场的朋友,他叫我拿钱在赌场放高利贷,我就拿了几万块钱进去,后来我有一个朋友也带了2万块钱跟我一起在里面放,他钱没有经过我的手给了我朋友,我朋友就每天给我俩一人几百块钱的利息,过了一个星期不到我这个朋友就带着钱跑了,把我所有联系方式都删除拉黑了,然后我跟我给他钱的这个人就要我还他的2万块钱,我当初口头上给他做了担保,说跑了我还一半钱给他,现在还了几千块钱给他了,他还要我给,我现在是真没有钱给他了。他说要报警,请我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他要不要承担法律责任?

2018-12-13 20:39: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高利贷不还需承担的责任:借高利贷不还,是违法的,一般情况下,要负民事责任,不负刑事责任,但是法律只保护最高银行贷款利率四倍的借款利息,超过的无效。所以如果对方起诉你,法院也只能支持银行贷款四倍,如果你没钱还也没财产执行,那也没啥责任,就是等有财产了再执行。
  • 我国对高利贷有不同的定义。通常我们所说的高利贷,是指贷款利率高出央行同期基准利率四倍的贷款。
    对于高利贷,我国规定,对于所发生的贷款资金,贷款利率如果高出央行同期基准利率的,将不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而如果是未高出的部分,还是会受到法律保护的。
    高利贷的借条也并非完全不受法律保护。按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无论利息多高,借贷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债务人要及时偿还借款的本金。
  • 担保需要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贷款担保人需要哪些证件?办理银行贷款需要准备资料:
    有效身份证件;
    常住户口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及固定住所证明;
    婚姻状况证明;
    银行流水;
    收入证明或个人资产状况证明;
    征信报告;
    贷款用途使用计划或声明;
    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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