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电视机主要部件在三年之内是免费维修,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的:彩色电视机的主要部件有:显像管、行输出变压器、高频头、集成电路而厂方提供的保修卡上根本没有集成电路,这一项。拒不尽维修的义务,说是2006.4月后他们生产的产品才能享受到集成电路3年内免费维修.电视是2004.9月买的。他们这样做合理吗?如果我让他们维修集成电路他们必须收费,上门费25元,维修费98元另加换零件的费用。我质疑她们收费太高了,他们说是物价局审批过的价格。我有权利让他们尽义务吗? 电视机主要部件在三年之内是免费维修,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p>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的:<p>彩色电视机的主要部件有:显像管、行输出变压器、高频头、集成电路<p>而厂方提供的保修卡上根本没有集成电路,这一项。拒不尽维修的义务,说是2006.4月后他们生产的产品才能享受到集成电路3年内免费维修.<p>电视是2004.9月买的。<p>他们这样做合理吗?<p>如果我让他们维修集成电路他们必须收费,上门费25元,维修费98元另加换零件的费用。<p>我质疑她们收费太高了,他们说是物价局审批过的价格。<p>我有权利让他们尽义务吗?

消费者维权
2018-07-15 09:39: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新《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消费者协会进一步称,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保证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是消费者定做的;二是鲜活易腐的;三是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是交付的报纸、期刊。此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也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相关法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八条 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以及提供证券、保险、银行等金融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信息。   第四十四条 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 产品质量是指产品能够满足使用要求所具备的特性。一般包括性能、寿命、可靠性、安全性、经济性以及外观质量等。①性能。即根据产品使用目的所提出的各项功能要求,包括正常性能、特殊性能、效率等。
    ②寿命。即产品能够正常使用的期限。包括使用寿命和储存寿命两种。使用寿命是产品在规定条件下满足规定功能要求的工作总时间。储存寿命是指产品在规定条件下功能不失效的储存总时间。
    医药产品对这方面规定较为严格。③可靠性。即产品在规定时间内和规定条件下,完成规定功能的能力。特别对于机电产品,可靠性是使用过程中主要的质量指标之一。④安全性。即产品在流通和使用过程中保证安全的程度。
    一般要求极其严格,视为关键特性而需要绝对保障。⑤经济性。即产品寿命周期的总费用,包括生产成本与使用成本两个方面。⑥外观质量。泛指产品的外形、美学、造型、装璜、款式、色彩、包装等。
  • 提供安全商品和安全服务的义务:  
    (1)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2)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3)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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