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商业街一楼商户,楼上是住户,住户家自来水管在我们商铺墙脚有段自来水管通过 ,突然有天水管爆裂把我们家货物全部泡水,很多货物不能在卖了 ,发现漏水第一时间找物业来,物业管理员帮忙把货物全部清运出来,之后物业就一直联系楼上住户解决商,但一直不露面,不是开会就是出差,楼上一直住着房主的岳父岳母,两位老人更是躲避,不露面,问她就直说让我找物业,他们不承担,现在情况是5天过去了,问题没解决,我想走法律程序 还能可以吗?只有照片和录像,还能作为证据吗?具体还要做哪些准备呢?在就泡水的很多货物已经晾干并且便宜处理了 来减少损失,这种情况再怎么走程序呢?

2018-07-15 09:38: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漏水水管漏水一般楼上住户有修理的义务,这时双方可以先通过友好协商处理,或者由第三方介入调解,比如居委会,村委会,街道办等等,由于漏水所给一方造成的损失可以要求另一方进行赔偿,具体赔偿数额需要根据实际漏水原因和损失情况而定。

  • 一、如果订立合同后,对方交付的产品明显不符合质量要求如何处理?  如果订立合同后,合同中约定的质量要求是明确的。对方交付产品明显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如交付的产品的规格、品种等,显然与合同约定不符,即属显然违约。  买方应当当即提出质量异议,并作如下处理;  
    (1)如不符合合同目的的,可以拒收,省的麻烦。《合同法》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 合同目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解除合同。  
    (2)合同目的因对方违约行为而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可当即拒收并通知解除合同。法律依据同上。  
    (3)如对交付产品尚可接受,可与对方协商变更合同,或协商减少价款。尽可能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法》第七十七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4)要求对方限时退换,或其他方式解决质量问题。同时双方能就此质量问题的处理意见,形成书面协议。在书面协议中,要表明如对方不能按此协议解决质量问题,我方保留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我们要防止以下作法:  
    (1)只是表达不满,不向对方明确提出质量异议。  
    (2)提出异议,但没有明确的要求。  
    (3)有异议、要求,但没有对异议的提出及处理结果形成书面的或其他可证明的形式。  
    二、如果在验收后发现的质量问题,如何处理?  
    1、迅速的毫不迟延的向对方发出质量异议的通知,并提供相应的证明。向对方提供的只需是质量瑕疵存在的证据。同时您要注意保留:对该瑕疵是表面检查不易发现的这一特征的证明、对已发出通知的证明。尽可能的采取可证明的通知方式,如快递、电报、电话(可查、可录)。  毫不迟延的催促对方采取补救措施,并尽快解决质量问题,提出明确要求。  
    2、退换、修理可以完成合同需要的,可以通知对方限时退换、修理。费用由对方承担。  
    3、减少价款与上同。  
    三、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  使用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处理与验收后的处理并无太大区别,但此时多已造成一定损失,应此要注意质量瑕疵证据的保留。并在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中提出损失赔偿要求或保留权利。  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将应取得的赔偿问题解决,切勿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单一的去追究对方的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就有些被动了。以上四针对产品质量合同纠纷为你整理的参考内容,希望读你有所帮助。
  • 关于楼上漏水处理问题的解答,需要具体分析,例如:【1】楼上用户漏水,危害了楼下用户的利益。楼下用户可以取证,计算受到损失。通过物业,通过居委会找楼上房主或者使用人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楼下用户可以把楼上房主或者使用者告上法院,要求赔偿损失。取证采取的办法可以有录像,录音,人证等。【2】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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