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合同签订为双休,不履行双休,能否要求公司在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后给予赔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1-06 11:48: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的形式,是劳动合同内容赖以确定和存在的方式,即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具体表现。《条例》第三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劳动合同具有严肃性,它是明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权利与义务的重要依据,它把劳动合同内容条文化,便于双方当事人履行和有关部门对劳动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旦发生劳动争议也有据可查,能更有效地保护劳动合同当事人。
  • 签订劳动合同后依旧可以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 解除劳动合同有没有经济补偿与签订多少次劳动合同是没有关系的,主要看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违法,违法的就需要进行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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