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各位律师:你们好!最近我母亲有一件事老是搁心里很郁闷,很想咨询一下被人诽谤有没有相关的法律保护!谢谢!事情还得从一年前说起。我家之前工作的地方很艰苦,住房也很紧张,三个弟弟还有父母都是不固定的在我和大姐家住。因为我和大姐早就嫁人,按家乡的风俗不可能这样长时间住下去。大弟刚好也要在这节骨眼上准备结婚,新房暂时还没定在哪,急得家人都想不出办法来。之前有个堂伯父刚调到省局单位,家属也一起跟随去。他原先住的那套房子寄住着堂伯母大哥的儿子和媳妇王花。伯母这时候就想到我们这么辛苦的找房子,主动和我爸爸说,要不然就到他们原先的住房随便装修一下,先把大弟的婚给结了。当时她这么一说,我们也有这样的想法!可她家住着她大哥的儿子呢,要人家搬出来也不好,怎么说也都是亲戚。除非王花他们自己搬出来,要不然人家会怪伯母的呀!正犹豫的时候就有“好事人”顾瑞兰来打听消息,主动找到我妈说“这王花也真坏,知道人家小孩要结婚也不搬出来,赖在那里,房子也不是她的”我妈说“不懂人家哦,随便人家要搬就搬不搬就不搬呀!”就因为这样一句话,那个顾瑞兰反而告诉王花,把她当时说的那些话诬赖成是我妈说的,害得王花骂我妈。我妈找到顾瑞兰问她干嘛这样诬赖,她说不是她告诉王花的,她知道是有旁人告诉的,我妈叫她说出那个人是谁,可她一直支支吾吾的说不上来。都一大把年纪的人了,平白无故的被人骂,被人诽谤,老人哪吃的消呀,整天都想不通,吃不下,睡不着,几个月下来人都是恍惚的。想问问各位律师,这种情况可以告顾瑞兰无故诽谤吗?要求她赔偿精神费可以吗? 各位律师:<p>你们好!<p>最近我母亲有一件事老是搁心里很郁闷,很想咨询一下被人诽谤有没有相关的法律保护!谢谢!<p>事情还得从一年前说起。我家之前工作的地方很艰苦,住房也很紧张,三个弟弟还有父母都是不固定的在我和大姐家住。因为我和大姐早就嫁人,按家乡的风俗不可能这样长时间住下去。大弟刚好也要在这节骨眼上准备结婚,新房暂时还没定在哪,急得家人都想不出办法来。<p>之前有个堂伯父刚调到省局单位,家属也一起跟随去。他原先住的那套房子寄住着堂伯母大哥的儿子和媳妇王花。伯母这时候就想到我们这么辛苦的找房子,主动和我爸爸说,要不然就到他们原先的住房随便装修一下,先把大弟的婚给结了。当时她这么一说,我们也有这样的想法!可她家住着她大哥的儿子呢,要人家搬出来也不好,怎么说也都是亲戚。除非王花他们自己搬出来,要不然人家会怪伯母的呀!正犹豫的时候就有“好事人”顾瑞兰来打听消息,主动找到我妈说“这王花也真坏,知道人家小孩要结婚也不搬出来,赖在那里,房子也不是她的”我妈说“不懂人家哦,随便人家要搬就搬不搬就不搬呀!”就因为这样一句话,那个顾瑞兰反而告诉王花,把她当时说的那些话诬赖成是我妈说的,害得王花骂我妈。我妈找到顾瑞兰问她干嘛这样诬赖,她说不是她告诉王花的,她知道是有旁人告诉的,我妈叫她说出那个人是谁,可她一直支支吾吾的说不上来。都一大把年纪的人了,平白无故的被人骂,被人诽谤,老人哪吃的消呀,整天都想不通,吃不下,睡不着,几个月下来人都是恍惚的。<p>想问问各位律师,这种情况可以告顾瑞兰无故诽谤吗?要求她赔偿精神费可以吗?

名誉毁谤
2018-07-15 09:42: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遭受精神损害,比如说遭受心灵创伤,后果严重的话,可以申请精神损害赔偿
  • 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精神赔偿解释》规定了三种不同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

    (1)对于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

    (2)对于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

    (3)对于侵害人身,没有造成死亡残疾后果的,应当赔偿精神抚慰金。

    自然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
  • 诽谤罪由被告人举证是由于诽谤罪的特殊情况所决定的。  根据《刑法》规定,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作为原告,只需证明被告所散布的言论严重贬损人格、破坏名誉即可,至于被告所散布的言论是否有事实依据,应该由被告负责举证。其理由有:  
    1、法律要判定是否有罪,要有切实的事实根据。在诽谤罪中,所谓的“事实”是被告说出的,每个人都应当遵守诚实这个最起码的道德准则,要对自己的话语负责,即所言必须一事实为依据,否则法律就缺少判定有罪与否的依据,无法形成一个逻辑上自圆其说的判定。  
    2、如果由原告来证明诽谤内容的真伪,那就违背了刑事诉讼中无罪推定的原则。  
    3、事实上如由原告来证明诽谤内容真伪,那所有的诽谤行为将不会成为犯罪,因为被告所述事实是不存在的,原告要在逻辑上证明其不存在将会有极大的难度,而由被告证明其存在无论从逻辑角度或是从事实角度,都是最容易的,这样会降低司法成本,尽快给社会一个结果,使为非作歹者尽快被惩处,还原告和社会一个公道。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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