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律师我老公外边有小三和私生子,不管我和两个女儿的生活费,我想起诉他们重婚罪,现在手里的证据只有他们三口一起吃饭的照片,共拍到两次,还有我跟他家人的电话录音,内容都是说他外边有小三孩子的事实,我现在这些证据能够起诉他们重婚罪么?还有我跟小三的谈话,她亲口答应说要当我两个女儿的后妈,这些能当证据么?能起诉他们重婚罪么?赢得几率有多大?求解

2018-12-14 05:32:0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有私生子是否属于重婚,首先要认清重婚的定义。重婚行为是指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首先需要清楚的是,构成重婚的情形有两种:   一是配偶的双方或一方,婚姻关系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   二是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在事实上同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对违反一夫一妻制的行为,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公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则构成重婚;如果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对外不以夫妻名义相称,但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从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稳定程度等综合考虑,有时也会依法认定其构成重婚。   对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按重婚罪论处。   如果对方有私生子,且情况属于上述两种情形之一的,则对方构成重婚罪。夫妻关系中无过错方对有重婚婚行为的配偶在离婚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法律条文可参考《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重婚罪属于“不告不理”,即除非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诉讼,一般情况法院不会主动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有私生子算重婚吗?   首先需要清楚的是,构成重婚的情形有两种:   一是配偶的双方或一方,婚姻关系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   二是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在事实上同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对违反一夫一妻制的行为,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公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则构成重婚;如果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对外不以夫妻名义相称,但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从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稳定程度等综合考虑,有时也会依法认定其构成重婚。
      对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按重婚罪论处。   如果对方有私生子,且情况属于上述两种情形之一的,则对方构成重婚罪。夫妻关系中无过错方对有重婚婚行为的配偶在离婚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 起诉重婚罪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重婚罪的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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