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摩托车与汽车相撞,摩托车受伤,摩托车无车牌,事故鉴定责任五五,摩托车住院。

2021-01-06 20:53: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何解决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抢救费用?  
    (1)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2)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  
    (3)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首先医疗机构应当负有及时抢救的义务,为了保护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生命与健康,减少交通事故损失,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显得非常重要。对于医疗机构而言,抢救病人,救死扶伤,发扬人道主义精神是其根本职责,不能因抢救费用的问题而延误救治;其次保险公司负有支付抢救费用的义务,对于肇事车辆已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支付抢救费用,其性质属于先行支付;再次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负有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义务,所谓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就是有关保险公司按照国家规定从所收取的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及其他途径筹集的,用于抢救道路交通事故伤病员的资金。为了及时抢救受伤人员,解除医疗机构的后顾之忧,减少社会矛盾,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对已参加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如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则先行垫付超过限额的部分;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先行垫付全部抢救费用。在垫付抢救费用后,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4、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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