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替别人担保买车,现在别人没钱还了,法院要起诉我,但是我也没有钱去还这笔钱,我该怎么办

2018-12-14 06:57:1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债务人没有偿还能力的几种后果:
      
    1、以后可能有还款能力的,债务人应分期偿还。
    这种情况是说,债务人暂时无法偿还欠款,但是债务人通过以后的工作或其他行为能够慢慢偿还欠款。债权人和债务人可以经双方协商,双方无法协商的,可以由法院进行判决,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重新签订分期偿还债务的协议书等。
      
    2、失去还款能力的,就债务人现有财产进行偿还。
    此种是指债务人目前没有偿还债务的可能性,且债务人已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确实不可能再有凭借其自身努力而增加财产的可能,那么法院在执行时只能就债务人现有的财产进行偿还。
      
    3、恶意不还的,债务人应承担刑事责任。
  • 在担保期间你要承担赔偿责任。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 担保人承担了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可以向法院起诉债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之规定,当事人对保证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综上,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务人和保证人对债权人履行债务并无顺序和主次之分的限制。
  • 被法院起诉,并不影响缴纳社会保险。
      被法院依法判刑入狱的,停止社会保险缴费,已经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停止享受任何待遇。
      第一,没有退休的,从判刑入狱开始,停止缴纳社会保险,出狱之后继续缴费,入狱之前的视同缴费,不再计算,其实际缴费年限和出狱之后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到法定年龄缴费满15年的,可以办理退休领取退休金养老金。
      第二,已经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入狱之后停止发放,出狱之后恢复发放,并且可以参加今后的养老金调整,判处缓刑的,退休养老金照发,但是不能参加养老金调整,缓刑期满之后,恢复调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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