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乙方的月基本工资(若非特别说明,均为税前应发工资)为1000元,岗位工资为1000元,考核工资为1000元,考核工资从试用期后开始发放,每个发放期以前一个考核期考核成绩作为发放标准。第一个发放期以试用期考成绩作为标准。考核工资根据考核情况调整,效益工资部分随单位效益情况及薪酬计发标准进行调整。

2018-12-14 11:37: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试用期约定过长,劳动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是不得超过1个月。
    2、关于赔偿责任问题,除非你违反了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你公司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要根据上诉这些规定来认定是否合理。
    3、你可以提出解约,如果无上述2的情形的话,可以不用支付相应的赔偿责任。
    4、你的劳动合同一般不属于可撤销的合同,但你可以要求的公司赔偿你在试用期方面的损失。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你支付赔偿金。
  • 公司不发放工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和赔偿金。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1.劳动者可以解除合约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支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可以看出,无故拖欠职工工资,资方要支付拖欠工资、补偿金(25%拖欠工资额),必要时还要支付赔偿金(但要以造成实际损害为前提)。
  • 试用期辞职工资规定:

    第一,在试用期辞职,公司原则上是不能扣除你工资的,除非你在职期间给公司造成了什么财产损失,正常情况下,试用期辞职应在提前三日告知公司人事部门,工资在离职那天当面结清;

    第二,在公司常规发薪之日再发放给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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