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租赁后,由于租赁人违反合同,擅自将使用权转让给第三者,中止租赁合同需要重新签订中止合同吗?

2021-01-08 13:06: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 经出租人同意。此处的承租人呢同意可以是在承租人与出租人签订原租赁合同中加以约定,也可以在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后,出租人事后进行追认认可。
  • 租赁合同能中止,房屋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收回房屋。由此造成损失,由承租人赔偿: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等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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