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爸是做路桥工程,因经营不善恶性循环,向在银行贷款300多万,200万是房产抵押,100多万是无抵押贷款,因无力偿还已经跑路,现在银行已经向法院起诉。

后期因为我爸年龄超过银行规定可贷款资格,在我弟和堂弟名下也贷款共计120万。

我们目前的情况只能还清这两个孩子明下120万的本金,利息无力偿还,这种情况他们两个还会不会被法院追责或者判刑?

我爸名下的欠款基本无法偿还,如果法院要执行,没收抵押物和其他资产还是无法还完,会怎么量形?如果判会是几年?他年纪已经66岁了,而且一只胳膊是残疾,有没有办法可以不被关进去?如果法院判决的我们接受,将来出来是否还需要还钱,还是判决后就算完了?

【感谢!感谢!感谢!】

2018-12-14 13:43:0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p2p借贷的利息和本金,一般来说,利息除本金乘100%是利率,下面是利率简介:
      利率表示一定时期内利息量与本金的比率,通常用百分比表示,按年计算则称为年利率。其计算公式是:利息率= 利息量/本金x时间×100%。
    加上x100%是为了将数字切换成百分率,与乘一的意思相同,计算中可不加,只需记住即可。
  • 不管欠款的金额是多少,只要对方未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只是有欠款事实,尚未有生效法律文书的,则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根据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六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第七条、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第八条、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本意见第6条规定计息。
  • 拍卖被执行人资产属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中的执行阶段,必须是人民法院判决后,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采取的强制措施 ,即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在刑事案件中,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