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公公遗嘱公证了把房子留给儿子,其生母继承人不放弃继承,因无生活来源,不给签字无法办理继承!看了继承法了解不生活来源的继承人需留有一定份额,一定份额是排除公证房产以外的遗产吗,可否保留房子,分给房子以外的遗产,例如存款等,谢谢!

2018-12-14 15:35: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产继承的公证办理需要多少费用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要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继承权公证费用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由房屋评估价
    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房地产继承过户登记费以及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3.契税;

    房屋房产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房屋房产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
    1.5%。
  • 房产遗产公证需要什么手续这一问题的回答如下: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由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一、手续如下:
    (一)、所需材料: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公证机关应要求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法定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 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 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遗嘱继承人应提交:
    1、前款
    1、
    2、
    3、4项规定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2、被继承人的遗嘱书;
    3、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4、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经审查上述证明、材料真实、齐备,符合《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公证处应予受理、登记、并办理公证。
  • 首先,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其次,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二)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三)需公证的文书;  
    (四)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五)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 婚后的继承房产离婚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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