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爸爸欠别人20万人名币,暂时没有偿还能力,欠条已到期没有任何抵押。对方可以强行把我家的车开走吗?车的户主是我妈妈的名字,但是我爸妈几年前已经离婚了,有离婚证,只不过还在同居。我妈妈有权利无偿把车要回来吗

2018-12-14 16:12: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5、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6、法律依据:《刑法》(1997修订)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 没有欠条的情况下,追讨难度会变大。
    1、如果对方认可双方存在债权债务,且承诺予以返还,则能追回。如果没有借条及其他证据,在双方确认该债权时,可以通过电话录音等手段固定证据。
    2、如果对方不认可,没有借条,如果有转账凭证及其他证据,也有可能走法律途径追回,这要看你所掌握的证据情况。
    3、如果你们之间什么证据都没有,对方也不予认可,那么该债追回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4、任何纠纷,建议尽量协商解决,省时省力。

  • 1、欠款有欠条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
    2、支付令: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债权人对拒不履行义务的债务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发布支付令,通知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申请汽车抵押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一)一般情况下,贷款人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如下: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的中国公民。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能保证定期偿还贷款本息。  
    3、在贷款银行开立储蓄存款户。  
    4、能为汽车抵押贷款提供贷款银行认可的担保措施。  
    5、愿意接受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北京申请汽车抵押贷款,贷款人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全国范围内的合法车辆;  
    (2)车主年龄在18—65岁;  
    (3)有固定工作、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出厂日期在5年以内的非营运汽车  
    (5)购置价在5万元以上(国产车、进口车均可);  
    (6)车辆全款购买且未抵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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