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与04年4月借给别人20万元,借条上写的是当年年底归还。四年来一直追要,但是一直没有还钱,由于疏忽没有让其重新开具借条,请问现在想通过法律手段追回,这张欠条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我的欠款是否可以追回?

2018-12-14 16:17: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何催讨有保证人担保的债务

    保证人的责任有一种是代为履行责任,另一种是承担赔偿责任。

    保证人承担责任的顺序是不同的,一种是承担连带责任,另一种是补充责任。

    在向保证人催讨债务时,债权人必须注意两点:

    1.催讨的标的只能限于保证的范围。

    2.保证合同是一种从合同,以主合同为基础,具有从属性。
  • 欠条尽管是欠款人写的,但没有签名和手印就没有法律效力。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因此,欠条没有签字也没有按手印没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法规定,合同的形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标准的合同形式,应该由合同双方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 借条上面没有担保人三个字的,有没有法律效力呢,会不会构成担保呢,担保人的法律解释是怎样的呢,担保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有资格成为呢。华律网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只在借条上签字没注明担保人三个字”的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1、这种情况,不属于担保,或者说没有形成担保的行为。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 担保是一种承诺,是对担保人和被担保人行为的一种约束。
    担保一般有口头担保和书面担保。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 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通常情况下,有欠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证明借贷法律关系的存在,但是应当注意欠条的诉讼时效以及欠条是否满足法律规定,能够完全证明。所以通常情况下以欠条为依据可以向对方主张债权,如果不能够达成合意的,可以通过欠条作为证据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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