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帮好姐妹咨询一个问题,他丈夫在外面有情人两人感情不好我好姐妹想要起诉离婚,可是又没有现场捉奸在床的直接证据.但是有他们半年前的亲密照片,请问这些照片能作为起诉离婚的证据吗?还有我那姐妹现在是哺乳期间法律会判离婚吗?谢谢

离婚
2018-12-14 20:08: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对方有外遇可以根据以下情况决定以何种方式离婚:

    协议离婚必须双方都同意,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协议。

    如果双方无法协议离婚,女方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做出判决。

    不过,要注意:


    1、对方不同意离婚,女方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


    2、第一次起诉,如果对方坚决不离,那么法院可能会判决不离。但是第一次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再起诉,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


    3、如果确实有证据,包括其亲口承认外遇的录间证据,证明其有配偶而与他人同居,属于有过错导致离婚,那么分割财产时不但少分,而且受伤害的一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并且因过错,调解无效的,法院会判决离婚。
  • 一般情况下需要提供以下证据来证明:
    (1)证明原、被告身份关系的证据,用于证明原、被告的基本身份信息。一般这类证据有身份证、户口薄、出生证明、居住证、驾驶证、军人证、工作证、公安机关的证明、居民(村民)委员会的证明等。
    (2)证明婚姻关系证据,用于证明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夫妻关系如结婚证,即原、被告已在民政部门登记结婚,或者如果原、被告是事实婚姻的,则应提供材料证明原、被告同居的时间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而在一起同居生活的事实材料。
    一般这类证据有结婚证、村民(居民)委员会的证明或其他能证明案件情况的证人证言、书证物证等。
    (3)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用以证明原告提出离婚的原因和理由是否正当即要证明原、被告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一般这类证据有相关单位的出具的证明原、被告分居,或存在家庭暴力、赌博、吸毒等情况的证据,或证人证言等其它能证明此类内容的证据;
    (4)证明子女情况的证据,用于证明子女的生活、学习等相关情况。
    一般此类证据有出生证明、身份证明、在读学校、 幼儿园出具的证明等等相关证据,如系非婚生子女甚至在对方不认可的情况下,还需提供亲子关系方面的证明材料。
    (5)证明家庭财产清单及债权、债务的证据,用以证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及共同债权、债务情况。
    一般此类证据有银行存单或或银行出具的借款合同及其他有价证卷等的证明,如经营公司的应提供出资证明、股权证明等,如果财产已经转移,应提供转移处所有关证据。
  • 法律规定,女方在孕期或生育完毕子女一年内,只有女方有权利提出离婚,男方没有这个权利。除非男方有法院认可的离婚理由。  《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 收集婚外情离婚赔偿证据有三种方式:

    1、 自己收集:自己是婚外情的受害者,可以自行收集上面列举的书证,如,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信件或者邮件、婚外情一方写的认错书或者悔过书、一方对婚外情认可的相关信件或者邮件;在收集这些证据时,因为收集上并没有很大难度,需要做的就是保存好这些证据。

    2、 “调查公司”收集:聘请专业的调查公司、私家侦探往往是因为某些婚外情证据不好收集。如,婚外情一方与第三者的亲密照、亲密录像、双方出入酒店的相关票据等等。不过,目前,由于调查公司的合法性遭到质疑,其非法取得的证据很有可能不会被法院认可,所以,在取证的时候尽量避免聘请调查公司,一面给诉讼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3、 律师收集:在收集婚外情证据的时候,律师可以根据自身的专业优势有针对的进行收集。或者,在不方便的情况下,律师也可以指导婚外情中的受害方收集证据。有针对的收集证据会大大提高诉讼的成功率,缩短不必要的时间,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收集好证据后,可以向法院起诉,作为受害方,无论是在子女抚养还是在财产分割方面,法院都会有所倾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