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物业公司上班两年,公司没有给我缴纳任何保险,现在公司要降我工资,我不想干了,准备离职,我想问这两年的保险钱我能追回来吗?当时公司让我们签了同意不交保险的字条,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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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法辞职。
2,单位应在30天内办理退工手续,并中止社保交纳手续。给你一份退工单。
社保账户由社保中心安全地保管。
3,进新单位,交给他们退工单。新单位可办理社保接续交纳手续。
由此可见,只要办理辞职手续,社保不需要个人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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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员工建立
劳动关系后,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否则属于违法。所以,发现公司一直未缴纳社保,员工可以按以下处理:
1、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社会保险费
征收机构反映,确认是否可以补办社保。
2、如果经社保机构确认无法补办社保,权益受有损失的员工可以去申请
仲裁。
并且,经
劳动仲裁无法解决的,可以接着去法院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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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有选择离职的权利。两个月未发工资的,可以考虑离职。
公司两个月没有发工资的,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拒不支付的,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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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