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案情如下:甲是从事私人拉货的司机(不是乙所在厂的员工)。乙是某厂的负责人。一天,乙的工厂要生产一批材料,就请甲到该工厂帮忙拉货。当时甲到厂里见人手不够,就上前帮忙,当时乙(工厂总负责人)不在场,外出办事,只有乙的弟弟和一名员工,他们看见了也没有明确表示拒绝,甲仅仅帮忙几分钟就遭受损伤(右手全部损坏)。请问一下各位朋友,(1)甲和乙是不是存在帮工关系呢?我们一开始认定的是甲和乙系帮工关系,但是后来发现乙当时不在场,只有乙的弟弟和乙的一名员工在场。那么这种情况下甲和乙还存在帮工关系吗???(2)乙在发生事故时没有在场,只有一名员工和他弟弟在场,这影响甲与乙帮工关系的成立吗??????PS:甲并没有与乙场签订雇佣劳动合同,也没有长期在乙厂务工。所以甲与乙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这点可以确定。望各位大虾们帮我啊!!!

劳动合同纠纷
2018-12-14 21:31: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者首先要先确定劳动关系之后,才能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认定出来之后,才能根据伤情申请劳动赔偿的。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个月本人工资)、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你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你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
      、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
      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及你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经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需要双方都在场,有一方签字,交通事故认定也是有效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 1.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不收费用)。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5、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6、不按照规定解除合同的,支付双倍的解除合同的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