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表弟在15岁半的时候抢劫两起,分别是两辆摩托车,现在已经20岁,但是因为是自首而且有重大立功表现,被判三缓五,可是家人不知道的事情,又发生了,钢被判了缓刑,其他人又检举他说他还和别人一起在当年抢劫了已辆面包车(初步估算价值2万左右)现在已经被正式扣押在看守所,请问像他这种情况能判几年,请律师还来得及吗?最多判多少,最少判多少,谢谢

刑事辩护
2018-12-15 04:27: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一次如果是因为交通肇事且满足上述情形的,则可以依法判处缓刑,如果存在自首情节的,则可以依法进行量刑。
  • 对于抢劫罪是否有判决缓刑的情况,抢劫罪是有可能适用缓刑的。根据刑法规定,抢劫罪的法定量刑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但如果被告人有从轻或减轻量刑情节,被法院判处三年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则可以适用缓刑。《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 1、刑法第17条规定,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自首没有从轻处罚。  
    2、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抢劫巨额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1、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在这期间会被逮捕。
      
    2、一般的抢劫行为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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