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买了二手房,之前看房子时房子里是没人住的,交完2万元订金后,发现房子里有人居住,后联系中介,中介联系卖家,说让人搬出去了,后来就没有再去看,现在房子也过户,尾款也交了,就剩一万押金在中介那还没给,卖家在银行付过尾款说第二天交房,结果第二天我去房子里看的时候还有人住在里面,后来询问居住人,说是租的房子,卖家也不出现解决,我现在能报警强制换锁吗

2018-12-15 06:13: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房屋租赁押金的作一般市场上是交一个月的租金为押金,再收一个月或几个月的房租。具体的要根据租赁双方的协商。租房押金怎么收没有具体法律规定,一般是双方协商解决。房屋租期长短、房屋装修程度、家具家电数量和价值等因素。目前市场上常规是按“付三押一”标准支付押金,指的是租金按三个月为一期支付,同时支付一个月租金数额的押金。

    二、押金的作用法定的担保方式,押金只是民间交易形式,暂时没有出现在法律明文规定中但是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高于实际损失,也不能改变这种基本属性。关于当事人是否可以约定单纯的惩罚性违约金,合同法未作明确规定。通说认为此种约定并非无效,但其性质仍属违约的损害赔偿

    三、押金的主要作用是租赁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 你好,二手房过户交房注意事项主要有: 1·注意交楼附送物品清单,当前的二手房市场上大多是一些带装修的房屋,在签约时,请购房者仔细记录卖家附送的物品列明清单及数量,对于一些家电产品建议列明型号、牌子等,方便收楼时核对物品是否与合同相符。2·要检查单位室内各项设施是否有质量问题,买家在收楼时须注意查看工程质量,如门、窗、天花、墙壁、地面的质量,有否渗漏等(特别对于楼龄长的物业);检查水、电是否正常,用水通道是否畅通等。
    检查室内各项设备是否工作正常,如有问题,旧业主须配合新业主维修,否则可能新业主要承担负责。3·各项费用必须结清,收楼后发现原业主欠下了数千元的费用,要找业原业主追讨时已经无法联系了,只好自认倒霉,所以请各位买家在收楼时,必须确认原业主已结清水电、煤气、电话、电视、网络、物业管理费等费用,以免自己承担不必要的费用。
    4·收楼证明是否齐全对于一些多年未入住的新楼,买家收楼时要检查验收楼盘交付使用的证件是否齐备,同时对于一些所谓收楼费用,例如维修基金等,必须清晰知道业主是否曾缴交过,以免造成自己的损失。
    ?5·户籍是否迁出对于名校物业,有部分的原业主把物业出售,但户籍仍挂在已出售的物业,新业主在收楼时,如果想用该物业的户籍时,应及时要求对方按时把户籍迁出,否则新业主无法找派出所接收户籍。
    ?6·发票是否齐全,买家成功收楼后,通常客户都要办理一些过户手续,例如过户的税单、有线电视、电话、网络等转名手续的发票是否齐全,否则买家无法使用相关的服务。
  • 二手房属于抵押贷款性质,房照过户后方可办理抵押手续,所以一般先过户;
    2.贷款一般直接由银行打到卖方名下的,我们这边是这样规定的。
    3.中介在这里一般只起到一个协助办理的办务,一般是不会真的付钱的;4先去公积和银行弄清楚,一些必要的前期工作是要作的,二手房的公积金贷款,房龄是有限制的,一般不许超过10年,首付不许低于50%,也有30%做的,这个得看当地的规定了!如果是老房子,一般没有办的可能,就不要相信中介的话了,中介一般说什么都能办!
  • 由于买卖双方常常通过中介机构建立联系,进行交易,而中介机构本身的机制和人员素质不一,常常在签订合同或办理手续时出现问题,甚至合同约定内容与三方谈判时表达的意思不一致,导致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内容产生争议,从而提起诉讼。为避免上述情况发生,买卖双方在交易时应当选择正规的中介机构,交易前应当充分了解各种事项,并对双方谈定的内容以书面形式约定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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