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分期买了一辆车,通过郑州弘泰担保公司买的,我每月十五号之前准时打款,现在已经打完,可是弘泰要求我出三千元手续结清费用,买车时也没说,合同上也没有,弘泰公司说这是公司规定,不给钱,就不给车上的登记证书和备用钥匙,最可恨的是,我当时跟着他们公司去工商银行办了两张卡,一张信用卡,一张储蓄卡,是绑定还款的,卡的名字都是我的,但是卡却没给我,他们公司人拿走了,并且每次打款都是打到储蓄卡,我最后一个月,打的4125元车款,银行说没有转到信用卡,他们公司取走了应该,现在等于我不交钱拿不到登记证书,而且还欠银行三千多,现在银行说我逾期了,他们公司狠狠的坑了我,我想求助,我该怎么办。

2018-12-15 08:13: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第一种是和对方签订还款协议。如果对方并不抵赖,而只是以种种借口拖延还款,那么就可以与其签订还款协议,明确还款的方式和期限。如果可能的话,还可以和对方约定如果到期不还的话,可以申请法院就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并经过公证。
    如果有了公证的还款协议,一旦到期,债权人就可以依据协议直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免去大量烦琐的诉讼程序,节约时间和金钱。第二种是在起诉讼前十五日或起诉同时进行财产保全。
    所谓财产保全就是在起诉前或同时申请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的财产利益,以保证申请人在诉讼获胜后能够执行裁决。当然申请保全须事先提供担保,如申请错误,还要赔偿被申请人所遭受的损失。
  • 一般逾期超过三个月就会被列入黑名单,逾期一天则会收取滞纳金和利息。
      
    1、如果是平时疏忽大意忘记还款,那发现逾期后,一定要尽快还款,最好是全额还款。然后给银行信用卡中心打电话,申明非恶意欠款,如果以前一直记录良好,且逾期时间短,发现逾期后还款良好,则有可能不被记不良记录。以后不可马虎大意,一定要注意银行的账单通知和催收信息,避免逾期。
      
    2、一些人办理了信用卡不常用,当信用卡发生逾期还款后,就打算彻底不用信用卡,干脆对信用卡置之不理,既不进行还款,又不进行销卡。其实,这种做法是非常错误的。如果一直不还款,那每月就会产生一次逾期未还款,也就是每月会被记下一次不良信用记录。且连续多月不还款,还会被银行起诉,被裁定恶意欠款,信用记录变得更糟糕,且欠款数额会越拖越大,严重时还会被判刑罚款。
      
    3、信用卡逾期不还,发卡行的信用卡中心会进行催收的。有些人由于无知和盲目自大,不但不还款,还通过更换地址和手机等联系方式来“跑路”,让银行联系不上自己,以为这样银行就奈何不了自己。其实,这种做法也是万万不可取的。办理信用卡的时候,你的实名信息已经被银行记录,一旦你“跑路”,银行会认定你恶意透支和欠款,会报警的,警方会把你列为通缉对象。
  • 银行为信用卡持卡人提供容时服务在到期还款日之前至少天通过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还款提醒并且提供至少3天的还款宽限期。  还款宽限期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般情况下,银行都会有“容时容差”的还款服务。  
    (1)容时服务:在账户状态正常的情况下,如在当期账单到期还款日(含至少3天宽限期,有的银行只有1天或者2天,具体拨打银行信用卡客服咨询)还款入账,视同按时还款。  
    (2)容差服务:在账户状态正常的情况下,如当期还款金额足额归还最低还款额,但与账单的应还款额之间仍存在小于(等于)一定差额(一般是10元人民币或1美元,仍以银行公布数据为准),则视同当期全额还款,此部分未偿还金额自动转入下期账单。
  •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第一:客户在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或在我行及同业账户(包括住房贷款、汽车消费贷款、个人消费贷款、信用卡等)目前状态逾期,或最近12个月内出现过一次逾期90天以上不良记录(即逾期状态标志为“4”)。 
      第二:通过其他征信渠道获悉客户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1)因违规用卡等行为被列入我行、同业、人民银行或征信机构不良客户信息库;
      
    (2)存在作为被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纠纷; 
      
    (3)有恶意骗取银行资金行为;
      
    (4)正在服刑期间或最近7年内曾有过刑事犯罪记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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