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交全款买的房子,已经签了合同,付了钱,就差交了税拿房产证了,目前已经交房了,但是现在物业跟售楼部都给我说要在厨房里往上面打个眼,给19楼通天然气「我家18楼,顶楼19楼,售楼部说19楼办不了房产证,现在19楼好像是售楼部送给城建局的了,用来做廉租房」现在问题是售楼部要直着打眼,这样打上去是19楼的小院子,是露天的,我怕以后会漏水,所以说让他们从墙上面打个洞到外面,然后再到19楼,但是他们不同意,说必须直着打,要是不让他们打就停水停电不给通燃气,还说不给房产证,我跟他们理论,说你们这是威胁我吗,售楼部就说你可以这么理解! 我就想问问这是我的房子,合同里也没说要打洞往楼上通啊,他们这么做对不对,我可起诉他们吗?谢谢

2018-12-15 08:52:0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实际中,物业管理公司擅自对你停电停水的,那是违法行为。公共服务是强制缔约,只要没有欠费,就是供电公司与自来水公司也无权停供,而物业公司更没有权利这样做。况且,即便物业管理公司得到供水、供电部门授权或业主大会授权,从而有权代收、代缴水电费,但在业主没有欠水费或电费的情况下,物业管理公司要是强行停水停电的依然是违法行为。
      你要是发现物业擅自停水停电的,你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恢复供水供电,并赔偿损失等。  最后,物业私自对业主实行停水停电的,一般会对你造成损失,你要是找她索赔发生纠纷,损失较大的,建议可以找个专业律师起诉维权。
  • 根据法律规定,物业公司无权擅自中断对业主供水、供电。
    业主和物业公司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任何一方违反的,都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业主不及时缴纳物业费,应承担法律责任,物业公司有权要求业主缴纳物业费,并承担一定的违约金
    但是物业公司无权采取断水、断电的措施。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5条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 拆迁补偿中的房子房产证问题,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一些当事人申请翻建扩建的房屋时没有及时向房管部门申请产权的登记,没有向规划部门报批等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首先要由申请规划的部门对房屋的合法性进行一系列的认定。
    如果房屋的建设是合法的,拆迁人应当给予补偿,如果是违章的建筑,则不予补偿。
  • 过户费用;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
    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买方承担)
    (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
    5.5%缴纳。(卖房人承担)
    (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卖房人承担)
    (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卖房人承担)
    (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6)房屋产权登记费:
    80.00元。(买方承担)
    (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
    0.5%缴纳
    2、非普通住宅交易时契税按房价5%缴纳,无论取得产权满不满五年,都要按规定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万分之十的印花税。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价
    1.9%交纳,其它不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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