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大家好!我有一事需请教.我奶奶在农村,她膝下有四个儿子,其中三个儿子都以成家各立门户,只有我三叔因有残疾一直未成家与我奶奶一同居住多年,老房子也已经重新翻盖成新房子,本来是准备给三儿子找媳妇用的,但一直未找到.现老人怕百年之后,三儿子无人赡养,想把她现在的房产立遗嘱,但在农村没有房产证,如何立遗嘱才有法律效益?说明:现二儿子夫妻自己的房子不住,已经搬到了老人的房子里一起住,不肯走,日后他能继承老人的房产吗?农村没有房产证.

2018-12-15 15:37:0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存在不同形式的内容相互抵触的数份遗嘱,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一份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 1,房屋属于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母亲有一半份额。母亲去世后,没有遗产的情况下,房屋发生法定继承,应当由母亲的父母(如果健在)、父亲和母亲所有的子女平均继承。2,父亲在婚后,原来的房屋属于他的份额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父亲去世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也发生法定继承,由父亲的父母(如果健在)、继母和父亲所有的子女平均继承。3,继母的子女与父亲没有事实抚养关系,没有继承权。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   农村宅基地属农民集体所有,不是私有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立宅基地遗嘱是无效的。
      《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继承法》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 要看是以什么方式继承的。看是否有遗嘱,如果没有遗嘱就按法定继承,房子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遗嘱继承的话,若不是写的很细致只由且仅由夫妻一方继承另一方不得继承的话,都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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