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买了一处二手房,并且已经付了首付款,但在过户的时候房主违约不卖了,至今也没有把首付款退还给我,我只有他的手机号码和身份证上的地址,手机也停机了,现在根本联系我到房主。我该怎么办啊??

2018-12-15 16:29:1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你提出的二手房交易卖方违约问题第
    一、你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因为合同能够履行;第
    二、要求对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这是你起诉的要求。一般来说法院会支持你的主张。关于违约金的高低问题,是法院的综合判断问题。只有在约定的过分高于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修正,这就需要相关的证据来证明。建议你尽快起诉到法院,防止一房二卖的情况发生。

  • 1、根据物权法第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所以,该房屋已经属于你所有。
    2、该法第十九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3、如果原房东未申请异议登记,房管局应该发给你房产证,如果申请了异议登记,在15内未起诉,异议登记失效,房管局也应该发给你房产证,所以你可以起诉要求房管局依法发放房产证给你,也可以起诉原房东赔偿损失。
  • 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二手房交易房主违约不卖了处理方法;
    1、首先得看你们当时签订的买房条款,是否涉及到违约金条款。
    2、如果有详细的条款,你也同意不购买此房,可以按违约条款走。
    3、如果没有具体的违约条款,需要与业主沟通协商。同时也可咨询相关律师,对于违约的一个判定,最大程度挽回你本人的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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