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事业性质,但是现在是企业管理形式的单位工作,去年签的劳动合同。在我们单位原先的老职工都是有事业编制的,从2004年以后进的人都没有事业编制,所以都是签合同。当时各项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都有。可就在今天早上我们主任对我说我们的住房公积金在7月份就停交了,以后要交的话让我自己去交。我想知道能不能要求单位继续交纳我们的住房公积金。补充:我们单位现在原先的有事业编制的职工包括住房公积金之类的各项福利都有。我们后来签合同的大学生现在除了保险之外福利很少。待遇和他们相差很大,这样的事情应该怎么处理?

2018-12-15 16:38: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6、缴纳失业保险可以在失业时获得失业保险金等补助。而失业保险这样的险种属于政策性保险,通常在商业保险公司是买不到的。
    7、缴纳工伤保险可以在遇到工伤事故或职业病时得到补偿,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尤其是一些重大事故,不用担心小公司拖延支付待遇。而且,工伤保险费是完全由单位承担的。
    8、缴纳住房公积金相当于单位与你同比例地存入一份免税收入,可以提取用于房屋相关用途,如果在职时没有用完,退休后也能一次性取出;另外,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比商业贷款低。
    9、在实行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缴费制度之后,社会保险实际缴费年限成为了最有说服力的企业工龄证明。已经有越来越多的时候需要用到社保缴费证明,譬如证明社会工龄以确认享受带薪年假天数,譬如房地产调控时贷款需要在当地社保缴费一年以上,等等。
    10、不用过于担心通货膨胀或货币贬值等等问题,因为养老金待遇计发由两部分组成,个人账户养老金完全由个人缴费形成,这部分会和银行存款一样存在通胀风险;但基础养老金部分则是和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个人指数化平均工资挂钩的,本身就具有抗通胀性;而且退休后还会随着当地经济水平每年增资。缴得越多,缴得越长,退休后养老待遇水平就越高。
  • 实际情况中,员工的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全程操办,交纳住房公积金的情况每个月从工资条或是其他反馈给员工,因此一般情况下员工都不会自己去求证,这样就导致有些不正规的公司存在没交或者少交并私吞住房公积金的情况,或者是出现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被代领等,这是极有可能的,毕竟住房公金的情况都由公司专门办理。若是最后发现自己公积金出现这些情况时,就已经是巨大的损失了,此时就要注意收集足够的证据,不过往往会比较不容易,因此,建议在自己不能收集足够证据的时候可以找个劳动法方向等比较熟悉这类案件的律师帮忙处理。
  • 不买房子是不能公积金贷款的,但可以作为商业贷款的资质证明。
    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有:
    在贷款当地城镇常住有效户口,能提供有效居住证明;
    在贷款之前有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的累计缴存时间不能低于12个月;
    首套房自筹资金达到所购住房总价的30%以上(含30%),90平以下首套房贷则只需两成;
    借款人具备正当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每月固定的工资收入,贷款偿还意向明确;
    与售房处签署了购房契约或是合同;
    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 住房公积金开户需要提交的材料
    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时,单位经办人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网点领取相关表格并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开设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时提供:
    1、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加盖公章和财务章);
    2.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表,(加盖财务章)
    3.在职职工工资发放名册,(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并加盖财务章)
    4.法人身份证(行政事业单位带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一份;
    5.营业执照(行政事业单位带机构成立文件)和机构代码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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