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已经结婚,老公单位有房子,暂时没有房产证,现在家里有个亲戚想买经济适用房,但没有资格,想用我的名义,她实际付钱买下,我能买吗?会有啥问题吗?

2018-12-15 16:43:1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在开开发商出于自身的原因违约的情况下,买受人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金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的按法定。
  • 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当事人必须提供房产证、土地证和契税证,否则无法过户。如果办理不了过户手续,那买方也无法落户。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权证,势必会给住宅地产购置及交易带来以下风险:
    1、难以知晓在土地使用权上设定抵押权的情况,也就无法及时规避风险。
    2、难以发现开发商违规用地的事实。
    3、二手房交易将受影响。《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上市交易,必须出示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4、在拆迁补偿时会遭受损失。
    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第三条规定,房屋拆迁评估价格为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因此,拆迁补偿金不仅包含房屋所有权价值,还包含了土地使用权价值。
    5、购房者如果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在拆迁过程中就可能得不到关于土地使用权的相应补偿。
    6、办理房屋抵押贷款时如果没有土地证, 一部分银行是可以办理的,但另一部分银行是必须房产证、土地证两证齐全才能办房屋抵押贷款。
  • 购买不足五年的经济适用房可以保护,但是现在买卖不合法,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  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
    和其他许多国家一样,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另一种出租为主的住宅政策称为廉租房。

  •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取得经济适用房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虽然经济适用房尚未办理产权证,但只要夫妻支付全部购房款的,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婚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婚后双方共同支付购房款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

    3、一方婚前申请购买并支付部分购房款,婚后夫妻交足购房款的,婚前所支付的购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当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就补交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4、一方婚前购买并已支付全部购房款的为个人财产,房屋应当归买受人所有,即此种情况下经济适用房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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