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个朋友,房子已经完全独立一人提前还完贷款,房产证已经从银行取回,并在产权交易所办理解除抵押。这一切均独立办完,在此期间,新交往一个男朋友,男朋友对提前还贷进程毫不知情,完全没有任何参与。且双方正常交往,没有债权债务关系,准备谈婚论嫁还未到领结婚证的地步,请问:

1这是否属于婚前财产?

2为维护其正当权益,是否需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3将来如果离婚对方是否可以分割?

4若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是否要双方到场?既然是个人完全的财产,应该不会叫对方到场吧?朋友很顾及伤感情,只不过想保护自己。

2018-12-15 17:32: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如果是婚前个人所负的债务,则一般会视为个人债务,配偶不用偿还;
      
    2、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要承担共同偿还的责任;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 .房子和车子都是婚前购买的话,房产证及购车凭证上都有日期,房产证由国家机关发放,本身具有效力,可以说用不着公正,不放心的话也可以办理个公正,图个心里安慰。办理公证与你的户口无关,有钱就行。
    在财产所在地办理公正方便。房产公证必须在房产所在地办理。法律依据:第十四条 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受理。 涉及不动产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事项,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 婚前财产公证的办理主体需要具备一定的资格才能满足要求进行办理,具体包括:
    1、未婚夫妻。未婚夫妻由于不具有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各自的财产归属容易界定,不存在共同财产问题。
    2、已婚夫妻也可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只不过双方订立的协议内容只涉及各自的婚前财产,而不涉及婚后双方取得的财产。因此称作“婚前财产协议公证”。 而已婚夫妻要想做此项公证,就要取得配偶的完全同意和充分支持,才能顺利办理此项公证。因为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由于双方结婚后,对财产的共同使用、消耗、经营,使个人财产很难与共有财产进行区分和认定,除非夫妻双方对所达成的协议均无异议,否则无法办理。
  • 有婚前财产公证,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需要分割。婚后财产,离婚双方应当分割。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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