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朋友,房子已经完全独立一人提前还完贷款,房产证已经从银行取回,并在产权交易所办理解除抵押。这一切均独立办完,在此期间,新交往一个男朋友,男朋友对提前还贷进程毫不知情,完全没有任何参与。且双方正常交往,没有债权债务关系,准备谈婚论嫁还未到领结婚证的地步,请问:
1这是否属于婚前财产?
2为维护其正当权益,是否需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3将来如果离婚对方是否可以分割?
4若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是否要双方到场?既然是个人完全的财产,应该不会叫对方到场吧?朋友很顾及伤感情,只不过想保护自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